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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开展“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 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

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发布 时间: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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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4月25日下午,学院党委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深刻领会依法治校的精神实质。参加学习会议的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院全体处级干部,各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在职党支部书记以及部分党员、教师等。党委书记杨公鼎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做题为“宪法的修订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专题讲座。讲座从宪法修订的过程、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与十九大报告的内在联系与实质内涵;监察法的主要精神;依法治校的重点、现实意义几个方面做了深入的讲解。

  杨公鼎书记强调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对于学院来说,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努力做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模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结合开展2018年“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全院广大干部教师都成为宪法的忠实拥护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的捍卫者。

  二是要加强学习,真懂真信。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法治精神,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精神实质。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宪法和法制学习,统筹安排,抓好落实。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树立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严格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切实承担起推动学院发展建设、服务广大教职员工的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监督,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三是要学用结合,依法治校。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进工作,逐渐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习惯。时刻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学院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项目审批等工作中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定公平合理又能最大程度的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并在建章立制中注意制度的合法性,建立严格的程序制度,确保程序公正,同时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推进我院制度建设。

  四是要发挥优势,加强研究。要充分发挥我院理论研究的学科优势,发挥人文学院等相关学院的积极作用,认真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法制教育,积极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努力突出学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宪法修正案的最新精神、最新要求体现在校长教师培训过程中,并加以创新发展。

 

  五是要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引领和带动全院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依法治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的工作,积极回应教职员工关注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对错误和不当言论及时批驳、立即澄清、有效引导,旗帜鲜明,绝不含糊,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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